训练目标
使参训人员养成执法记录仪"出勤必检、执法必开、数据必存"的操作习惯,掌握对讲电台的基本通话规范和组网协同使用方法,做到记录完整可追溯、通讯清晰不中断,为执法行为提供客观证据保障和实时信息支撑。
适用人员
全体一线巡防民警及辅警队员。执法记录仪和电台是每位队员出勤的必带装备,所有持装人员均应完成本课目训练。新入警人员应在装备发放当日完成基本操作培训。
场地和装备
训练可在室内或室外进行。所需装备:每人一台执法记录仪(实装)和一台对讲电台(实装);如开展通讯组网训练,至少需要三台以上电台组成通讯小组。训练场地应具备模拟执法场景的条件(用于训练全程记录的开启时机判断)。
日常检查与安全要求
执法记录仪三项检查缺一不可
这三项检查看似基础,但实战中任何一个环节疏忽都可能导致关键证据缺失。
- 电量检查——确保电量充足能支撑完整执法过程记录,出发前确认设备已充满电;
- 时间校准——确认系统时间准确,确保记录的执法时间可采信,时间误差须在允许范围内;
- 存储检查——确认存储空间充足,避免记录中断,出发前清理无效数据释放空间。
对讲电台日常检查:开机自检、频道确认、音量调节、电池电量检查,出发前与指挥中心和同组队员进行一次通话测试。

操作规范与协同使用
一、执法记录仪操作规范
执法过程中应全程开启记录,从接到警情指令出发时起至警情处置完毕归队时止,不得选择性录制或中途无故关闭。涉及敏感警情时须特别注意保密纪律;涉及国家机密的执法场景应按保密规定操作或关闭记录。记录的视频资料应按规范保存,不得随意删除或外泄。
执法记录仪的核心价值在于四个方面:为执法行为提供客观完整的视频证据;保护民警免受不实投诉和诬告;促进执法规范化、约束双方行为;为事后复盘和培训提供真实素材。它与武力性警械的配合使用,构成了"证据+武力"的完整执法链条。
二、对讲电台操作规范
基本通话规范:按下通话键后稍停顿再开始讲话(防止开头字词被截断);语速适中、吐字清晰;通话结束后松开按键并说"完毕"。通话内容应简明扼要,按"谁—在哪—什么事—需要什么"要素组织。紧急呼叫使用紧急频道或约定紧急呼叫用语,其他人员听到后应暂停非紧急通话。
三、协同使用场景
在小组协同处置中,电台用于组内沟通和对外联络双重功能。指挥员通过电台统一下达口令,组员收到后通过电台或肢体手势确认。在处置持械警情等高风险场景中,电台应保持在随时可用的状态,同时执法记录仪保持全程录制,两者互不干扰。
常见错误
- 出勤前未检查执法记录仪电量和存储空间,处置中途设备断电或存储满无法继续录制;
- 选择性开启执法记录仪——只在"觉得有风险"时开始记录,导致关键前置过程缺失;
- 使用执法记录仪后未及时导出和归档数据,数据被覆盖或丢失;
- 对讲电台未在出发前确认频道和通联测试,到达现场后发现无法呼叫;
- 通话时按住按键就开始讲话,导致前几个字被截断,关键信息丢失;
- 长时间占用频道进行非紧急通话,影响其他组员和指挥中心的正常通讯。
训练组织
本课目可在一课时(45分钟)内完成。前15分钟讲解执法记录仪的三项检查、全程记录要求和保密纪律;中间20分钟分组练习电台通话规范和执法记录仪操作流程,设置模拟报警场景训练"出勤—到场—处置—归队"全过程的记录和通讯操作;后10分钟考核和讲评。
通讯训练可采用"角色轮换法"——组员轮流担任指挥员、盾牌手、抓捕叉手等角色,通过电台进行组内协同通话演练。教练员设置通讯干扰(如噪音环境、多组同时通话)来检验通话质量。训练组织应遵循《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25年1月1日施行)的相关要求。
考核观察点
- 出勤前是否完成执法记录仪三项检查(电量、时间、存储)和电台通联测试;
- 模拟处置过程中执法记录仪是否全程开启且画面稳定;
- 电台通话是否按规范格式和流程进行,关键信息是否完整传递;
- 能否正确判断涉密场景并按规范处理执法记录仪;
- 处置结束后是否按规定导出和归档记录数据。
相关法规
执法记录仪的装备介绍参见执法记录仪;对讲电台的装备介绍参见对讲电台;执法记录的规范管理参见执法记录与权利保障和执法记录和工作资料管理;小组协同处置中的现场沟通参见现场沟通与影像记录。
公开资料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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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晋城公安交警支队狠抓三细节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发布主体: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台: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0-06-19核验日期:2026-07-15原文链接
相似内容说明:公安交警公开材料要求上岗佩戴执法记录仪,禁止选择性或不完整摄录,并要求设备排查、功能测试和操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