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通与影像概述
现场沟通与影像记录贯穿每次执法行动全过程,是执法规范化的两大支柱。法言法语是执法程序的法定要素——每一层级的语言对应一个执法动作的合法性前提;影像记录是保护执法双方合法权益的客观证据,两者共同构成"语言控制+影像证据"的双重执法保障。
全体一线巡防民警及辅警队员适用本课目。指挥员和警戒手尤应重点掌握外围管控和媒体应对语言。本课目使参训人员掌握最小作战单元六层递进法言法语体系、外围群众管控和媒体应对语言,以及全程影像记录的操作要义。
六层递进法言法语体系
法言法语不是简单的"说话"——它是执法程序的法定要素,每一层级的语言对应一个执法动作的合法性前提。层层递进、逐级升级,跳过任一语言层级直接升级武力可能构成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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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表明身份
"我是**派出所民警,正在执行公务,请你配合。"这是执法程序的起点,是全部后续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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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证明身份
"这是我的警察证,人民警察证是民警执法的合法证明,如果你对此有疑问,可向辖区公安机关核实,但不能作为拒绝或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借口。"在当事人质疑身份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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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口头警告
"你的行为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请立即停止。"或"我们正依法执行职务……请立即开门(窗)接受检查,否则将采取破门、破窗等强制手段排除妨碍,造成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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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层——口头传唤
"因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现依法口头传唤你到**接受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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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层——强制传唤
"因你无正当理由拒绝口头传唤,现依法对你强制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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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层——武力使用警告
"警察!别动(把**放下)!否则使用武力(徒手、警械、武器)!无关人员躲避!"这是警械或武力使用前的最后法定警告,必须包含"无关人员躲避"以确保群众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程序合法性警告
每次武力升级前必须完成对应的口头警告,否则可能构成程序违法。语言与战术动作必须协调——说"警察别动"的同时不得已经挥出警棍。训练中应通过两人一组互问互背形成条件反射。
外围管控语言
对围观群众:"警察执法,请后退,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干扰正常执法。"
对拍摄群众:"警察执法,欢迎监督,你可以拍摄视频,但请勿将视频掐头去尾、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上传至网络,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严正禁止
不得对拍摄群众采取抢夺、删除拍摄设备等不当干预行为。应以法律告知代替强制制止。
对质疑打人的群众:"我们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没有打人,请立即停止你的违法行为,本次执法全程录音录像。"
对媒体的标准答复:"对不起,我们正在执行公务,不能接受你的采访,请与我们的新闻宣传部门联系。"
影像记录要义
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从接到警情出发时起到处置完毕归队时止。在小组协同处置中应指定一名组员负责全景录制(通常是警戒手或指挥员),其他组员的记录仪按各自视角录制。
影像记录纪律
- 严禁选择性开启执法记录仪——只在"觉得需要"时才开将导致关键前置过程缺失,影响证据完整性;
- 涉及敏感警情时注意保密纪律;涉及国家机密的执法场景按保密规定操作或关闭记录;
- 影像资料处置完毕后及时导出归档,严禁随意删除或外泄。
常见错误与安全警示
以下错误必须避免
- 跳过法言法语层级:直接从表明身份跳到武力使用警告,中间缺少口头警告和传唤程序;
- 语言与战术动作脱节:说"警察别动"的同时已经挥出警棍,构成程序违法;
- 对群众拍摄采取不当干预:强行抢夺、删除拍摄设备;
- 武力使用警告中未包括"无关人员躲避":导致围观群众未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 执法记录仪选择性开启:只在"觉得需要"时才开,导致关键前置过程缺失。
训练组织
训练场地应可模拟执法现场环境,室内外均可。所需装备:执法记录仪(每人一台)、对讲电台(每人一部)、可配合情景模拟的群众角色扮演者。如结合小组协同对抗训练,按对抗训练要求配备装备。
训练前确认执法记录仪和电台的检查流程已在日常训练中固化(电量、时间、存储、频道、通联)。情景模拟训练中扮演群众的辅助人员应明确自身安全边界和行为限制。
本课目可在一课时(45分钟)内完成。前15分钟讲解六层法言法语体系和外围管控语言;中间20分钟分组练习——两人一组互问互背法言法语,指挥员岗位额外练习外围管控和媒体应对语言;后10分钟情景模拟和考核。
情景模拟可采用"递进式情景推演法"——教官按层级逐步推演从表明身份到武力使用警告的全过程,参训人员在每个层级做出正确的语言反应并配合相应的战术动作(语言控制须与战术定位协调——保持灵活移动、控制与对象距离和站位)。训练组织应遵循《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25年1月1日施行)的相关要求。
考核观察点
- 六层法言法语是否能按层级顺序完整背诵并在模拟场景中正确使用;
- 武力升级前是否完成对应的口头警告(程序合法性检查);
- 群众围观场景的语言应对是否规范(不得抢夺拍摄设备、告知法律责任);
- 小组处置中是否指定了全景录制人员;
- 执法记录仪是否全程开启。
相关装备与法规
执法记录仪的装备介绍和操作规范参见执法记录仪;表明身份和说明目的的详细规范参见表明身份与说明目的;围观拍摄的处置规范参见围观拍摄与现场秩序引导;权利义务告知参见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告知。
公开资料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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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晋城公安交警支队狠抓三细节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发布主体: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平台: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20-06-19核验日期:2026-07-15原文链接
相似内容说明:公安交警公开材料要求上岗佩戴执法记录仪,禁止选择性或不完整摄录,并要求设备排查、功能测试和操作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