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通过本篇学习,应当能够说明内务建设对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的意义,掌握着装警容、礼节礼仪和日常管理的基本要求,并能在上岗前完成一次合格的自我检查。
- 知道内务规范的制度依据和适用范围;
- 掌握着装、警容、礼节的日常要求;
- 理解规范言行与群众信任之间的关系。
制度或课程依据
现行内务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令第161号),2021年10月28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令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宣誓、礼节、着装、仪容、警容风纪、值班备勤和日常管理等作出统一规定。
支队层面的落实依据包括队伍管理相关制度和执法勤务监督机制:通过定期通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执法记录仪视频回查等方式,对着装警容和执勤规范进行常态化检查。
核心内容
着装与警容。执勤执法时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警服干净整齐、标志佩戴齐全正确,不混穿警服与便服;单警装备按规范佩戴,位置固定、取用顺手。仪容保持整洁,符合警容风纪要求。
礼节与用语。对群众使用文明规范用语,需要表明身份时按适用规范执行。与群众交流时先倾听、后解释,用平实语言说明已知情况,不使用生硬、标签化的表达,不随意承诺处理结果。
日常管理。值班备勤、队列生活和内务卫生按条令和单位安排执行;武器警械、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按规定存放保管、登记交接,做到账物相符、完好可用。
协作与请示。队伍内部信息表达准确、服从统一安排,对不明确事项及时沟通请示。规范协作本身就是内务建设的一部分,个人默契不能替代制度要求。
执行要求
- 上岗前完成自检:警容着装、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状态逐项确认;
- 执勤中保持警容严整和言行规范,接受督察和勤务监督检查;
- 交接班时按规定移交装备和事项,记录完整;
- 队内发现着装、礼仪不规范问题时相互提醒、当场纠正。
禁止性事项
以下行为严格禁止
- 不得着警服出入与执行职务无关的营业性娱乐场所;
- 不得警容不整上岗,不得警便混穿、佩戴与警察身份不符的饰物;
- 不得将警服、警械、证件转借他人或随意摆放;
- 不得在执勤中使用侮辱、歧视性语言或作无依据的承诺。
自查或考核
建议每日上岗前用以下清单自查,单位按勤务监督机制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纳入队伍管理讲评:
- 着装是否与当日勤务类别一致,标志是否齐全;
- 单警装备是否按规范佩戴、完好可用;
- 是否清楚当日岗位职责和请示报告渠道;
- 近期是否存在被提醒纠正的警容或用语问题。
常见问题
问:夏季高温能否自行简化着装?答:不能。着装类别调整由单位统一明确,个人不得自行减装、混穿。
问:群众提出的问题超出职责怎么办?答:平和说明边界,指引适当渠道或及时报告,不用个人推测补全信息,这同样是内务规范对言行的要求。
问:内务检查主要看什么?答:着装警容、装备保管、值班备勤秩序和执勤用语是最常见的检查项,日常养成习惯比临时应付更可靠。
正式文件入口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令第161号)全文可在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查阅:官方入口。条令与其他执勤规范的关系参见其他日常巡逻与安保规范。单位内部的着装通知和检查安排以正式渠道发布为准。
公开资料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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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令第161号)发布主体:公安部平台: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发布日期:2022-01-20核验日期:2026-07-19原文链接
相似内容说明:部门规章正文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管理、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