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叉

抓捕叉是制止持械违法行为人的专用约束警械,通过保持距离控制降低近身对抗风险。本文介绍抓捕叉的结构组成、持叉戒备与胸叉捕控技术、同向和侧向约束控制方法,以及与法式盾牌的协同配合时机。

核心结论

抓捕叉是最小作战单元中承担约束控制任务的专用警械,通过长杆操作距离将持械行为人控制在安全范围外,是盾叉协同战术的标配装备。属于约束性警械而非打击性警械。

关键用途

  1. 持刀砍杀警情中与盾牌协同叉控躯干
  2. 持棍棒对峙式抗拒的距离控制
  3. 精神障碍或醉酒持械者的安全控制
  4. 室内狭窄空间单人目标控制

不能做什么

  • 禁止当作长棍击打劈砸——是约束器械非打击器械
  • 不得叉颈、叉脸部(目标区域为躯干)
  • 单独无盾牌掩护时不宜正面硬叉持武器对象
  • 约束到位后须维持叉控直至上铐完成方可撤回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约束性警械规定——不得超出约束控制的必要限度。盾叉协同是最小作战单元应对持械警情的基础战术框架,盾牌手在前防护推进、叉手侧后策应伺机约束。

装备简介

抓捕叉(又称防暴钢叉)是最小作战单元中承担约束控制任务的专用警械,在处置持刀、持械类警情中发挥"以长制短"的关键作用。其核心设计理念是通过长杆操作距离将行为人控制在安全范围外,避免民警近身搏斗带来的伤害风险。

在最小作战单元的编成中,抓捕叉通常与法式盾牌配对使用:盾牌手在前承担防护和推进,抓捕叉手侧后策应,伺机约束控制——这一"盾叉协同"模式是应对持械警情的基础战术框架。抓捕叉本身属于约束性警械而非打击性警械,禁止当作长棍击打使用。

组成与用途

抓捕叉通常由叉杆(可伸缩)、叉头(U形或月牙形叉口)、握柄和锁定机构组成。叉头用于约束行为人躯干或肢体,叉杆长度可伸缩调节,锁定后保持固定长度,常见执勤型号伸开后具有显著的距离优势。部分型号在叉头内侧加装防滑衬垫或弹性锁扣,增强约束稳定性。

核心用途:胸叉——以叉头叉住行为人胸部或腰部区域,将其身体顶固在墙面或地面,限制其行动能力;腿叉——叉住腿部控制移动。约束到位后由其他组员跟进实施徒手控制和上铐。抓捕叉不用于击打、劈刺,也不适用于手部或颈部等小面积约束。

适用场景

  • 持刀砍杀警情:与持盾手协同,盾牌在前接触、抓捕叉伺机叉控,将行为人约束后再由控制组跟进;
  • 持棍棒、钝器的对峙式抗拒:在口头警告无效后,以抓捕叉叉控行为人身体降低其活动能力;
  • 精神障碍患者或醉酒滋事者持械:以抓捕叉保持距离开控制,减少近身对抗伤人和自伤风险;
  • 室内狭窄空间的单人目标控制:抓捕叉的长度优势在走廊、房间等受限空间尤为突出。

对方持枪、持爆炸物或存在多个分散目标的情况下,抓捕叉不可单独贸然上前,应等待指挥指令和优势警力。

基础使用

持叉戒备分为三步:收叉——叉杆处于收缩状态便于携带和快速展开;伸叉——按下锁定钮将叉杆拉出至所需长度并锁止;持叉戒备——双手握持(前手近叉头、后手握握柄),叉头朝前指向目标,身体侧向站立降低暴露面积。

抓捕叉持叉戒备姿势分解动作一 抓捕叉持叉戒备姿势分解动作二
抓捕叉持叉戒备三步动作分解:(一)提握与下滑;(二)下压与格斗式站姿

胸叉捕控技术核心理念:控制躯干,限制移动。持叉手依托盾牌手的防护侧向接近目标,将叉口对向行为人胸部或腰腹区域,果断前推叉住躯干,利用叉口宽度将行为人推固至墙面或地面。叉控到位后,同向约束(叉手和行为人同方向站位,叉杆横压配合上铐)和侧向约束(叉手在行为人侧面,叉口控制肩腰区域)两种变式可根据现场空间灵活选用。

盾牌与抓捕叉的配合时机非常关键——盾牌手首先接触吸引行为人注意力和攻击重心,叉手在盾牌手建立接触的瞬间从侧方快速插入叉控,完成协同。单独没有盾牌掩护时,不宜正面硬叉有武器的对象。更详细的战术细节参见实战训练模块《盾牌与抓捕叉协同》专篇。

使用前后检查

使用前检查:叉杆伸缩是否顺畅、锁定机构是否可靠(锁止后摇动不回收),叉头无变形、裂纹和松动,叉口内侧防滑衬垫(如有)是否完整,握柄防滑套无脱落。

使用后检查:叉杆和叉头有无新增弯曲或损伤,锁定机构有无打滑,叉口受大力撞击后是否变形。发现结构损伤的标注停用,交装备管理部门检修或报废。

维护保管

使用后清洁叉杆和叉头表面污渍,尤其是叉口内侧的接触污迹。锁定机构和伸缩关节定期涂抹适量润滑防锈剂,保持伸缩顺滑。存放时叉杆缩回,置于干燥通风处,不承受重物挤压;随车携带时固定于专用挂钩或装备架上。

安全注意事项

以下行为严格禁止

  • 抓捕叉是约束器械而非打击器械——禁止当作长棍用于击打、劈砸行为人的头部或躯干,叉杆打弯或叉头变形后继续使用有断裂风险;
  • 叉控应以躯干为目标区域,不得叉颈、叉脸部,避免造成窒息或严重伤害;
  • 盾叉协同中,叉手应保持与盾牌手的间距(约半步至一步),避免叉杆误击前方盾牌手;
  • 行为人全力挣扎对抗时,叉手不要单纯靠臂力硬顶——利用墙面或地面提供支点,呼叫增援跟进控制;
  • 约束到位后,叉手维持叉控不松,待控制组完成搜身和上铐后方可解除叉控——不可在控制完成前撤回。
相关法规与训练

抓捕叉在警械分类中属于约束性警械,其使用应遵循《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中关于使用约束性警械的规定,不得超出约束控制的必要限度。详细的警械法律边界和程序要求参见执法规范模块《警械使用的条件与程序》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盾叉协同的实战化训练是最小作战单元的核心科目,包括盾叉二人协同基本流程、三人小组(盾+叉+控制)协同演练和以刀斧砍杀为背景的情景模拟推演。具体训练方法和考评标准参见实战训练模块《盾牌与抓捕叉协同》和警情处置模块《持刀类警情处置基础》。

公开资料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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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开展最小应急单元集中培训发布主体: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平台:深圳政府在线发布日期:2023-07-03核验日期:2026-07-15原文链接

    相似内容说明:公安机关公开培训正文覆盖盾棍叉使用、处置人员站位、小组协同配合、战术运用,以及理论讲解、动作示范、分组训练和模拟对抗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