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铐
约束性警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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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力链条第四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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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铐
约束性警械
六种上铐方法
武力链条第四环节
📋 6种上铐:开口 → 压腕 → 挑腕 → 背手 → 举手 → 倒地
口头警告→催泪喷射器→伸缩警棍→手铐。使用前提是行为已被制止、嫌疑人已被制服,依法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 手铐结构图(铐环、锁闭机构、钥匙)
手铐属于约束性警械,在武力链条中处于第四环节:
口头警告 → 催泪喷射器(非杀伤性驱逐)→ 伸缩警棍(驱逐性/制服性)→ 手铐(约束性)
使用手铐的前提通常是对违法行为已经得到制止、犯罪嫌疑人已被制服的情况下实施。依法使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不得随意使用。
从不配合到强烈反抗逐级应对:开口上铐→压腕上铐→挑腕上铐→背手上铐(最常用最安全)→举手上铐→倒地上铐。
🎬 六种上铐方法示范视频
1. 开口上铐:对方不配合但有基本配合意愿时。以安全方位接近,快速将铐环套入对方手腕。
2. 压腕上铐:对有一定反抗意图的对象。利用身体重量压制对方手腕,配合上铐动作。
3. 挑腕上铐:从下方挑起对方手腕顺势上铐。适用于对方手部位置较低的情况。
4. 背手上铐:将对方双手引至背后上铐。最常用、最安全的约束方式,能最大程度限制上半身活动。
5. 举手上铐:令对方举双手,从正面或侧面快速上铐。适用于对方配合度较高的情形。
6. 倒地上铐:将对方控制在地面后实施上铐。适用于对方强烈反抗、已被控制在地面的情形。
使用前确认铐环灵活,上铐后松紧以一指为宜,先上铐再搜身,押解途中注意观察手铐状态和手腕情况。
· 使用前确认铐环转动灵活、锁闭机构正常
· 上铐后检查松紧度(以能塞入一根手指为宜),不得过紧造成手腕损伤
· 上铐后不得让嫌疑人自行解除
· 押解途中注意观察手铐状态和嫌疑人手腕情况
· 手铐使用和解除须按规范操作,关键时刻的手铐失灵可能危及安全
· 搜身上铐的顺序:先上铐再搜身,确保自身安全